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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提升我区儿童康复医疗服务水平,加强学科建设与高层次人才引领,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(宁夏康复医院)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儿童康复科学科带头人1名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兼顾专业能力与学科管理能力,实行综合评价、择优录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
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,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行业影响力;
3.热爱残疾人康复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和团队管理能力;
4.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良好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;
3.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在惩戒期内的;
4.在机关事业单位招(录)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内的;
5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薪酬待遇
实行年薪制,薪资待遇“一人一议”,根据应聘者资历、能力及预期贡献协商确定。同时提供良好的科研支持、团队配置及职业发展平台,具体面议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为: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,直至岗位招满为止,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随时申报。
(二)报名方式
采取线上报名方式。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:nxcjrkfzxrsk1@163.com。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:“儿童康复科学科带头人-职称-姓名”(示例:儿童康复科学科带头人-副主任医师-张某某)。
(三)报名材料
《儿童康复科学科带头人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,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或电子签名);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,包括但不限于:身份证(正反面),学历、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称证书,执业资格证书,代表性教学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(论文、课题、获奖等),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、管理能力及专业业绩的材料。
(四)资格审查
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,通过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。
(五)面试考评
面试采取线下综合考评方式,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、学科建设思路、临床带教能力、团队管理经验及综合素质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。
(六)考察与体检
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,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,并安排体检。
(七)公示与聘用
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,经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应聘者应确保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凡以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报名的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,后果自负。
(二)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应聘者谨防诈骗。
(三)咨询电话:0951-8629107。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
(四)本公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(宁夏康复医院)负责解释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
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6年9月17日
附件: